保险诉讼代理词汇编

2022至2025年间,我以律师身份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(即人保寿险浙江省分公司)代理保险纠纷案件共18起,其中为省公司营业部代理11起,为金华市支公司代理4起,为嘉兴市支公司代理3起。

从审级上看,上述案件有一审11起,二审6起,再审1起。从审理法院看,有浙江省高级法院(1起)、杭州市中级法院(4起)、金华市中级法院(1起)、湘潭市中级法院(1起)、杭州上城区法院(4起)、临安区法院(1起)、富阳区法院(1起)、金华婺城区法院(1起)、金华磐安县法院(1起)、丽水遂昌县法院(1起)、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法院(1起)、湖南湘潭市湘潭县法院(1起)。

上述案件中有5起败诉(何某案一审和二审、张某龙案、郑某富案、陈某波案),其余案件均获胜(法院调解4起、对方撤诉1起、直接胜诉8起),胜率超70%,是人寿保险诉讼中代理保险公司一方能取得的极高胜率,合计为人保寿险浙江省分公司节损数百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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